台中一名簡小姐112年到墾丁旅遊時,在飯店吹頭髮,吹風機卻突然噴火,導致她二度灼傷,她向飯店索賠20萬,雙方經過三次協調,簡小姐降低10萬,旅館方面則僅願意支付5萬元,協調破局。

當事人簡小姐:「(當時)就這樣子吹頭髮,然後(吹風機)就突然間噴火然後就燙傷了。」
吹風機出風口燒的通紅,吹出來的風直接讓簡小姐2度灼傷。
簡小姐說,她是民國112年9月和男友周先生去墾丁玩,,吹頭髮卻被燙傷後,她表示「旅館曾說會負責、也有打電話關心傷勢」,會把吹風機送回日本原廠鑑定,但沒有說明故障原因,簡小姐不滿,過了6個月,也是過失傷害刑事追訴期過後,電話就容易打不通。
當事人簡小姐「相信他們說他們會積極處理,結果他們是消極處理,然後就不聞不問就對了。」
簡小姐一開始求償20萬,經協調委員會協商,雙方是否願意10萬和解,簡小姐說旅館一開始只願意理賠3萬5千元,後來增加到5萬,不過這金額簡小姐不能接受,雙方開了3次協調會都破局,強調如果得不到回復,不排除提出民事告訴。
對此,業者則聲明,簡小姐提出的醫療單據僅8千多元,後續要求的醫美費用、心理諮商費都沒有單據,才會協調失敗,會尊重相關程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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