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W姓日籍男子在林森北路經營酒吧,日前發現店外有一名喝醉的長髮女子,竟然控制不住「慾火」,上前假意關心帶回住處準備性侵,後來發現長髮女子竟是男兒身,結果W男竟然不管三七二十一,硬逼他猥褻得逞。法院一審判W男3年2月並驅逐出境,但上訴後高院今(13)日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W男在北市林森北路上開設日式酒吧多年,去年5月間下午時段發現一名婀娜多姿的酒醉長髮妹踉蹌地經過店外,W男突然精蟲上腦,假意幫忙卻將人帶回其住處準備性侵,就當攙扶長髮妹返家至門口時,W男才發現長髮妹原來是第三性公關,此時他耐不住慾火,仍強逼對方猥褻得逞,事後丟下500元離開,遭侵犯男子雖為第三性公關,但不堪受辱報警提告。
法院一審時,W男雖然坦承犯行並與對方和解,但法官認為W男僅因對方貌美年輕,竟趁他酒醉意識不清之際性侵得逞,該手法對被害人之身心造成難以抹滅之傷痕,判W男3年2月,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W男已與對方和解且頗有悔意,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不用驅逐出境,但須提供200小時的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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