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昨(9)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34歲的方姓司機上午7時許駕駛公車行經文化路一段時,因車上一名賀姓乘客到站要求下車,司機竟直接停在中線車道讓其下車,導致賀女下車時遭後方一名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兩人雙雙倒地。警方獲報到場時,所幸兩人僅受擦挫傷,送醫後均無大礙,而司機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4項舉發。


警方獲報到場後,隨即將兩人送醫,所幸事後並無大礙,而雙方駕駛經查酒測值皆為0,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尚待進一步釐清。而司機於中間車道讓乘客下車行為,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4項舉發,「汽車駕駛人於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可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