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今(6)日上午於台北地院再開庭,法官傳喚威京集團關係企業「耀群」公司的會計副理洪秀鳳出庭作證。洪秀鳳證稱,2020年3月,她上司、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有問她可不可以捐款給民眾黨,她就捐了。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辯護人徐履冰詰問,當時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有任何指示、交談或商量嗎?洪秀鳳答稱,沒有。
對於為什麼要捐款給民眾黨?捐款是不是對民眾黨釋出善意等動機?洪秀鳳全部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她只知道自己是跟出納領款,且款項來自老闆沈慶京,並非出自公司的錢,且是透過張志澄詢問她可不可以處理政黨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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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洪女、陳女都曾領過京華城給9萬餘元支票,2人表示她們有幫京華城查找一些1980年至2000年間與北市府往來公文、捐地資料,花很多時間有核發獎金。
在2名證人作證完畢後,張志澄表示,自己負責管理總部,總部內30幾家子公司的營運,他僅知悉,並無參與,檢方所指威京集團不等於總部。
北檢公訴團隊認為,今天2名證人的作證內容,不足以對被告做有利論證;被告律師也認為,證人證述也無法證明有人犯罪。
沈慶京辯護人蘇振文今天也再次向合議庭請求,考量沈慶京身體狀況、年齡、所涉罪名等,給予具保停押,因為這是他最後一次為了自己的行為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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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