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邱軍2024年12月27日凌晨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肇事逃逸,其中李姓男子傷勢嚴重不治,並在1月遭羈押禁見、3月裁定延押;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邱軍涉犯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等罪,依法將他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另外,有關羈押中強制處分事宜,今日下午2時30分進行羈押庭訊問,稍早法院裁定邱軍以20萬元交保,他離開法院時面對鏡頭不發一語,最後搭車快閃。



基隆地檢署偵結,認定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以及同法第185條之4第1項「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依法將他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另外,有關羈押中邱軍強制處分事宜,在今日下午2時30分進行羈押庭訊問,稍早法院裁定邱軍以20萬元交保,整併限制居住、限制出境、出海,他在律師陪同之下,面對鏡頭不發一語搭車離開。

邱軍的媽媽也現身法院,他說邱軍會為他所做的事情負責,所以請社會大眾給他一個贖罪的機會,也再次道歉,表示邱軍一定會面對社會大眾的譴責,另外近期也會再找死者家屬致歉。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