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癱瘓!台中男怨「路滑」求償2116萬 市府免賠理由曝
- 記者:林冠丞|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5.05.04 18: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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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的翁姓男子騎車行經大雅區永和路時自摔,造成終身癱瘓,提國賠敗訴。(圖/翻攝自Googlemap)
台中市一名30歲的翁姓男子,2022年1月騎車行經大雅區永和路112號時自摔,事故也導致他終身癱瘓、截肢,傷心的翁男主張是道路抗滑係數不足、有不明瀝青油汙釀禍,向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養工處、環保局合計請求國賠2116萬3300元,不過養工處辯稱「目前法規無明訂路面抗滑標準」,環保局則說明「不明油汙經清理也無從去除」,最終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翁男摔車處與不明油汙有41.5公尺距離,難認有因果關係,駁回求償,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2年1月28日14時44分,當時天氣晴朗無雨,但翁男騎機車行經大雅區永和路112號時滑倒摔車,導致第五胸椎爆裂性骨折脫位,合併脊髓壓迫致下肢截癱、雙側氣血胸、右上肢近端肱骨骨折、右側第3及第6肋骨骨折、左側第1、第5、第7肋骨骨折等最重傷害,後續接連送澄清醫院、中國附醫、高雄市立小港醫院、義大醫院動刀,只是翁男最終仍終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需專人24小時照護。
而翁男也主張,車禍原因為道路抗滑係數不足,且有不明瀝青油汙覆蓋在道路跟標線上未被移除,於是計算薪資所得、醫藥費、看護費及精神撫慰金,向養工處、環保局合計請求國賠2116萬3300元。
不過養工處指出,目前法規無針對路面抗滑明訂標準,僅對標線規範要求50BPN以上,依警方事故現場照片、養工處勘驗,現場道路平整無落差或坑洞,屬於安全狀態;環保局認為,不明油汙經清理也無從去除,只能重新鋪設,且上一次車禍清理到翁男此次車禍,足足有107天,中間用路人都安全通過,顯然翁男車禍與油汙無因果關係。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縱使路面有不明物質,但距離翁男自摔位置距離41.5公尺,無從辨識是否為翁男行經不明物質後才摔車。上一件事故曾漏油,但已經過3個多月時間,難認定有關聯,判翁男敗訴,台中市府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