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陽明山某私立貴族私校一名小一女童去年在校方舉辦畢業典禮期間,跟同學玩遊戲時,遭到同學出拳毆打還壓在牆壁上,一旁小六男童見狀也上前補了一拳,女童返家時家長發現異狀,雖無明顯傷痕,但家長不滿校方處理方式,對出拳的男童提告求償10萬元。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賠1萬元並應負擔部分訴訟費用。
根據判決指出,去年6月14日校方舉辦畢業典禮時,小一女童跟同班同學在玩手推手遊戲,結果卻突然遭男同學出拳毆打再壓在牆上,一旁小六男童見狀也跟著出拳毆打女童臉部。
女童返家時雖無明顯傷痕,但家長發現女兒行為出現哭鬧、不安等情緒反應,後來才得知女兒遭到男同學攻擊,而且女兒當下也反映疼痛,但校方卻僅以「偶發事件處理報告」,但有同學證稱有看到被告學生打人動作。
法院審理後,認為動手的高年級學長在非善意情境中對低年級學妹出手,該行為已造成驚嚇與痛苦,構成人格權侵害,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認為原告家長求償10萬過高,審酌後判男童這方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萬元為恰當。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