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台北地院今(15)日下午再開庭,傳喚前台北市府都發局長黃景茂。受命法官許芳瑜想知道,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實施計畫相關規定,都發局是否需要把關?黃景茂說,如是提出計畫,要看法令是否合適,但京華城是陳情,就不用自治條例規定去做,因市長交辦,才上簽呈處理,由都委會共識決。
下午開庭時,受命法官許芳瑜整理爭點時,針對都發局都市規劃科2020年2月24日的3次簽呈,前2次被黃景茂退回,是因對京華城和解與否的回覆?是否與送交研議無涉?
黃景茂表示,印象中研議與和解無關,因當時京華城的訴訟是要跟市府和解,市府堅持不和解,所以會認為京華城的陳情是為了和解;2020年2月21日提出的陳情,當時沒有確定研議不研議,也不記得當時有無退回簽呈,因為時間久遠。
更多新聞:李文娟出庭幫柯文哲宣布「選2028」 檢察官聽後驚呆了
黃說,研議是3月10日便當會時市長才指示說要送都委會研議,之後3月17日陳情進來,所以從簽呈核章只有到正工程司,之後到科長。

受命法官疑惑,都發局如何把關都市計畫?黃說,京華城是透過議員陳情,120284允建樓地板面積是否為永久性,以及都市計畫刪除是否不當,經市長室收到陳情交辦,由都發局把案情說明一下,簽呈給市長,看是否送都委會研議,由市長做裁示。
黃景茂辯護人吳梓生補充,京華城的行政訴訟案是和解,都發局立場始終一致就是不和解,但陳情人一再陳情,所以市長交辦要回應,最後職權在都委會又是合議制,討論時公開透明,思考上很單純。
黃景茂辯護人聲請傳喚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等4人作證,檢方聲請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10人作證,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