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吊銷沒補考!台中男無照十年闖紅燈撞死婦 自首判1年
- 記者:林冠丞
- 發佈時間:2025.04.10 12:11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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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無照十年仍上路,闖紅燈撞死行人,自首判1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豐原區2024年10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0年前駕照被吊銷後,都沒補考的45歲劉姓男子,違反規定開車上路行經中正路與中山路路口時,竟闖紅燈又沒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楊姓婦人,導致楊婦重傷,送醫搶救8天後仍回天乏術。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劉男過失情節及所生危害重大,但同時考量他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過失致死判劉男1年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劉男2024年10月28日6時43分開車上路,沿豐原區中正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結果他在中正路與中山路路口時,闖紅燈又沒禮讓行人,於是猛力撞到走斑馬線的楊婦。
由於撞擊力道強烈,楊婦受有創傷性顱內出血併中線偏移、顏面骨骨折、胸部挫傷併右側肋骨第三根至第六根骨折、右側肩胛骨骨折、骨盆閉鎖型骨折及頭部撕裂傷,11月5日宣告不治。
事後楊婦家屬憤怒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查出劉男的駕照早在2014年10月19日被吊銷,即便到了可重新考領的日期,他依舊沒補考,結果無照、闖紅燈及沒禮讓行人,法官直言劉男行為同時具備數種加重情形,過失情節及所生危害均為重大,且至今都沒跟楊婦家屬達成和解,不過考量劉男自首符合減刑要件,當庭向楊婦家屬道歉,審酌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處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