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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不開心!台中男掏槍逼吞子彈害他得開刀取出 驚悚過程全錄下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05 17:2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05 17:21
僅因聊天不愉快,林姓男子就逼滕姓男子吞子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僅因聊天不愉快,林姓男子就逼滕姓男子吞子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西區某居酒屋2023年7月發生一起驚悚恐嚇事件,一名林姓男子僅因與滕姓男子聊天不愉快,結果他竟掏出手槍,並將3顆子彈取出,把其中一顆丟進酒杯內逼滕男吞下,滕男雖拼命阻攔,但怕林男真的開槍,只好硬著頭皮照做,最後因子彈卡在消化道內受傷,好在緊急動手術後無生命危險,整個過程都被店內監視器畫面錄下,台中地院一審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累犯判林男5年4月(併科罰金6萬)、恐嚇罪4月(得易科罰金6萬),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林男上訴,但恐嚇罪部分無法繼續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2023年7月30日凌晨4時,到西區某居酒屋喝酒,並帶著從郭姓繼父家取得的具殺傷力非制式手槍,隨後他與滕男聊天時心生不快,竟將槍直接掏出,從彈匣裡拿3顆子彈,同時將其中一顆丟進酒杯內,要求滕男吞下。

 

雖然滕男不斷安撫林男,無奈沒有任何效果,最終滕男怕林男對他開槍,將子彈連同啤酒喝下,結果造成子彈卡在消化道中,滕男2023年7月30日23時30分到台中醫院掛急診,隔日緊急動刀取出,警方依法偵辦逮人,店內的監視器也錄下全部過程,畫面令店長、觀看者皆心生畏懼。

台中地院一審時,林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考量他已與滕男調解賠償,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累犯判林男5年4月(併科罰金6萬)、恐嚇罪4月(得易科罰金6萬)。

 
而林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辯稱自己有喝酒已經沒意識,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矢口否認恐嚇,只是法官審酌滕男證詞,當時林男「從背包拿槍出來、拉滑套、子彈放在酒杯讓我喝的這些動作時,我覺得他沒有到很醉、醉倒或醉死的狀態,還可以自己背包包走路過馬路」,因此法官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林男上訴,但恐嚇罪部分無法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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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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