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4日晚間發生一起縱火案,一名44歲的羅姓男街友疑似酒後心情差,就跑到豐原大道五段的人行道花圃點火紓壓,只見短短幾秒內,花圃就冒出極高烈焰,火勢相當兇猛,隨後羅男也沒幫忙熄滅,就騎腳踏車離開現場,好在熱心民眾協助撲滅,沒有釀成人員傷亡,轄區豐原分局5日一早逮捕羅男,依公共危險將羅男送辦。
事發於4日晚間19時44分,羅男喝酒後騎腳踏車行經豐原大道五段的人行道花圃,當下他疑似心情鬱悶縱火,只見花圃瞬間猛竄烈焰,場面相當驚悚,畫面也被路過的車輛全部錄下。
而隨後羅男拍拍屁股騎腳踏車走人,民眾見狀試圖阻攔,結果羅男趁機溜走,因此民眾轉而撲滅火勢,並通報豐原分局,警方到場後,火勢已由民眾撲滅,起火處僅有花圃(面積約65公分*50公分),無人員傷亡。
據了解,羅男平時居無定所,警方於5日一早逮捕他,羅男自稱酒後心情不佳才縱火,另他酒測值正常,非屬酒駕現行犯,所以警方僅依縱火的公共危險將羅男送辦。豐原分局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應保持冷靜,尋求正當途徑解決,勿以犯罪手段發洩心中不滿。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