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取網購竟然被搶錢,苗栗頭份一名國中生去「店到店」領包裹,遭到鍾姓嫌犯謊稱是同學要借錢,糾纏不休,最後被搶走皮夾內1100元現金,警方在兩小時內將人查緝到案,依搶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附近居民:「在(店到店)外面這樣逗留,鎖定那個人的時候可能就開始要搶他。」
附近民眾表示鍾姓男子在店外逗留許久,看準受害者上前搭話,不顧自己年紀大了6歲,謊稱國中生是同學,學生迫於無奈,拿出皮夾想證明自己真的沒錢,卻發現裡面還有1100元現金,當場被嫌犯搶走。
頭份分局副分局長盧彥廷:「(嫌犯)趁其不備強行取走皮夾內新台幣1100元後,迅速駕車逃離現場。」
嫌犯得手後隨即騎機車沿著中山路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循線調閱監視器鎖定車輛及嫌犯,在兩個小時內將這名假同學、真搶匪查緝到案,讓原本就有詐欺前科的他,又多一條搶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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