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虧大了!苗栗鄭姓男子在2023年間,竟只為200元報酬與吳姓藥頭合作,負責跑腿販售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計進行4次交易,得手800元。苗栗地院依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鄭男在2023年12月間,與吳姓藥頭合作,先由吳男向上游取得安非他命後分裝,他再負責出面與買家交易,只要完成一筆交易,金額若達1000元,他便能從中拿到200元的報酬。
期間鄭男總共幫吳男跑腿4次,卻遭通霄警方逮住,將其依法送辦。鄭男在偵查、審理時均坦承犯行,吳姓藥頭對雙方合作方式同樣供認不諱。
另外鄭男希望能依法爭取減刑,不過法官認為,他與吳男分工,以外送交易毒品牟利,戕害國民身心健康,對社會所生危害程度非輕,因此不予減刑。最終依4次犯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5年1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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