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葉姓男子曾在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轉傳假訊息「柯P我們也有招待ㄚ」、「去中國教導葉克膜,活摘器官,接受性招待」等不實內容給21名親友,並附上柯文哲的照片,遭柯文哲提告。法官最終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處拘役40日,緩刑2年,並應在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據判決,葉男在2023年11月24日15時許,將「中共中央放出的照片......,柯P我們也有招待ㄚ!」、「十幾,二十年前,去中國教導葉克膜,活摘器官,接受性招待,收錢,全程都被錄影,錄音,所以背叛台灣,真是該死」、「真的政客們也是有骯髒不堪的嘴臉、恐怖」等不實內容,並附上柯文哲與他人在餐桌吃飯的合成照片,透過LINE傳送給21名友人,全案由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審酌,葉男自稱大學畢業,應有查證訊息真偽的能力,且照片的人物比例明顯異常,他應能辨別是造假照片,且他在偵訊中坦承,懷疑訊息內容的真實性,但出於玩笑動機,在完全未查證的情形下,將不實訊息和合成照片轉傳親友,損害了柯文哲的名譽及社會評價,即使對方是公眾人物,也實屬惡意不該。
不過考量葉男犯後坦承犯行,也向轉發對象澄清該訊息為假訊息,依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並應在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柯文哲當時已登記為我國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之總統候選人,葉男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法官指出,葉男稱只因為覺得好笑所以轉傳親友,但並未加註意圖使柯文哲不當選的相關文字,且轉傳的對象僅為21名親友,並非不認識的不特定多數人,人數顯不足影響總統選舉的結果,證據也不足以證明他有任何使柯文哲不當選的意圖,因此這部分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