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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橡皮艇闖林口外海!偷渡陸男「投奔自由」慘判八月刑

記者 李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18 09:5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18 09:52
陸籍偷渡男子來台盼投奔自由,慘判8月徒刑。(圖/TVBS)
陸籍偷渡男子來台盼投奔自由,慘判8月徒刑。(圖/TVBS)

去年九月開著橡皮艇,從中國大陸浙江,冒險航行直闖台灣新北市林口外海的陸籍男子王旭坤,供稱是要投奔自由,遭檢方起訴。開庭時,他全部認罪,新北地院最新判決出爐,將他依《入出國移民法》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中國大陸籍男子王旭坤,開橡皮艇直闖新北林口外海。(圖/TVBS)

 
這案件會曝光,除了當時有釣客發現,一艘橡皮艇出現在距離新北市林口汕頭近沿岸約十公尺處,緊急報案通報;這名王姓男子也在當天清晨六點多,因為橡皮艇擱淺上岸,撥打119求救,自稱「我是從中國那邊偷渡過來的」、「我不是游泳,是橡皮艇」,供稱要「投奔自由」。

陸籍男子駕駛橡皮艇偷渡來台遭判刑。(圖/TVBS)

檢方調查,這名王姓男子是安徽人,年約31歲,平常住在杭州,從去年九月開始,展開一連串「偷渡計畫」,不僅在淘寶購買橡皮艇,還添購太陽能充電板。去年9月9日上午9時許出發,以手機離線導航系統,搭配觀察太陽與星辰,判定航行方向,五天後直闖新北市林口汕頭外海。

 
當時他被警消和海巡人員拉上岸,有些許曬傷和脫水,但神智相當清晰,甚至大喊「我希望能遣返到第三方國家!我有言論自由啊!」。王姓男子接受調查時坦承,是因為投資股票和虛擬貨幣失利,加上欠債、被公司裁員,為了躲避這一切,才想來台灣「投奔自由」。透露,曾考慮移民到紐西蘭和澳洲,但最後選擇偷渡來台,是因為兩岸距離「比較近」。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以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偷渡來台,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法院認定,王旭坤當時撥通119的行為屬於「自首」,法官審酌相關法令,將他判處8個月徒刑,至於,他是否需要強制出境,交由行政機關裁量。

根據內政部統計,三十多年前的大陸偷渡客,一年就有6700人,但是隨著中國大陸持續發展,來台偷渡人數明顯下降,2003年剩下3458人,2013年只有33人,2013年再砍半,剩下15人。這名王姓男子,想要投奔自由,卻用「偷渡」的方式,一審被判八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如果不上訴,這段時間恐怕得先在牢裡,待一陣子。

 


#偷渡#橡皮艇#海巡署#偷渡客#投奔自由#漁船#非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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