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陸籍男子偷渡來台、從林口上岸,被移送新北地檢署,一下車就大喊,希望可以被遣返到第三方國家,無視警察制止、要求他不要說話,一路喊進地檢署,但他聲稱是在大陸有欠債,想來台重新生活,但海巡人員對他的說法存疑、甚至不排除有共犯。
陸籍偷渡男子:「我大概要被遣返回中國了,但是我希望能遣返到第三方國家。」
不斷重複希望可以被遣返到第三方國家,被警察制止還是要繼續。
邊說邊被帶進地檢署,這一進去暫時無法再出來,偷渡來台當場被逮,遭羈押禁見,王姓男子和海巡人員供稱,是在中國大陸欠債,想要來台灣重新生活,但這個說法跟以往偷渡案件,嫌犯的說法類似,因此海巡人員存疑,甚至不排除有同夥,但他希望可以遣返第三方國家,有可能嗎?
非本案律師周雅文:「如果非政治案件,它國可能不會接受庇護的請求,我國也沒有引渡到其他國的法律依據,而偷渡來台者依據國安法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他偷渡到台灣,不排除是模仿效應,三個月前一名解放軍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開著快艇偷渡從淡水上岸,說是要來投奔自由,還提供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法院轉交國安局,但下場可能要遣返原國,短短三個月,兩度有陸籍人士開船偷渡,無論是真把台灣當成避風港,還是另有目的,想要直接在台灣生活,恐怕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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