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一名擁有碩士學歷、年收入240萬元的郭姓男子,於2023年7月間在某便當店門口的塑膠籃內,徒手竊取一顆40元的高麗菜,遭民眾目擊到並拍照存證,便當店老闆得知後憤而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審理時,郭男辯稱以為該高麗菜是廚餘,甚至還指控便當店設局引誘他人拿取、要求賠償,不過法官並未採信,並依竊盜罪判處郭男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名擁有碩士學歷、年收入240萬元的郭姓男子,於2023年7月24日上午7時許,在某便當店門口的塑膠籃內,徒手竊取一顆40元的高麗菜,一旁民眾目擊到後拍照存證,並尾隨郭男至附近的摩斯漢堡店,隨後通知便當店老闆此事,老闆得知後憤而報警處理。
警方偵訊時,郭男一度辯稱以為高麗菜是廚餘,不過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郭男曾移開上層塑膠籃,刻意挑選下層塑膠籃內的高麗菜,與其說法自相矛盾。便當店老闆指出,該高麗菜整齊放置於店門前的塑膠籃內,還鋪有報紙保護,與其他蔬菜排列整齊,明顯經過妥善保存,並非廢棄物。
法院審理時認為,郭男曾在2021年曾因拾取彩券行塑膠盒內的小番茄而被控竊盜,雖最終不起訴,但已顯示其對他人財物的法治觀念淡薄。此外,以郭男的學歷與收入,應具備基本判斷能力,能清楚識別該高麗菜並非無主物。然而,郭男不僅未與便當店和解或賠償,甚至指控店家設局引誘他人拿取、要求賠償,毫無悔意,最終依竊盜罪判處郭男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