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女子小安(化名)從小遭經營酒店的母親虐待,小學就被迫當起童工負擔學費,國中時因母親經常無故離家且不繳房租,害她只能睡在教室課桌。高中時小安無法續住寄養家庭,被母親接回後逼迫陪酒賺錢,甚至以罹癌威脅,小安只能下海賣身換取醫藥費。為擺脫母親糾纏,小安不久前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小安母親未盡養育義務,裁定獲准。
判決書指出,小安母親與多名男性生下6名子女,小安排行第5,自小就飽受施暴,曾被發酒瘋的母親持刀追砍;8歲時更親眼目睹母親將幼弟賣給別人,種下童年陰影。
小安就讀國小時期,一度被母親丟到外婆家不聞不問,外婆因不識字難以妥善照顧。小安4、5年級後被母親接回,為了負擔學費、制服費,她必須到南寮漁港洗碗搬貨當童工,還要去工廠做手工。
上了國中,小安母親經常無故離家且不付房租,害小安只能到早餐店乞討吐司邊果腹,短暫借助好心同學家後,因不想造成對方家裡經濟負擔,只好改睡教室課桌、學校體育館軟墊。學校發現後通報社會局,小安才被送至寄養家庭。
小安高三時母親罹患大腸癌,因多年未繳健保費無力負擔醫療費,當時身兼3分工作的小安,為了替母親還債、籌措醫藥費,被迫下海賣淫。可母親康復後仍需索無度,且毫無在乎女兒因賣身供養她身心受創,心灰意冷的小安決定搬離。
小安出社會後努力找回人生,還晉升有殼族,母親卻不斷以死相逼糾纏不放,直到母親因刑案入獄,不堪其擾的小安終於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盼母親出獄後不再上門騷擾,好讓她能安穩度日。
法官認為,小安母親現年66歲,已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原本小安需扶養她,然而從小安從年幼到成年,母親不僅沒盡到扶養義務,還有重大戕害女兒的事實,最終裁定小安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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