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辭去民眾黨主席的柯文哲今(2)日晚間因台北地檢署二度抗告成功,再度來到台北地院開移審庭。北檢抗告的另一個重點是目前仍在境外未歸的「橘子」許芷瑜,她並非柯文哲口中所稱「愛玩的小朋友」,而是負責為柯文哲處理私密行程、保管財務、收受金錢的重要角色。柯文哲說,許芷瑜的角色被誇大了。
公訴檢察官說,從許芷瑜與男友的LINE對話紀錄可知,許芷瑜曾說,柯文哲要她接辦公室主任,但她說不要;柯文哲曾經向許女確認有沒有一筆300萬元的款項,並跟許女說「你記帳要記完整」;起訴事實認定沈慶京給柯文哲的1500萬賄款,就是由許芷瑜負責處理金流、許芷瑜也曾拿150萬元到北捷公司樓下交付證人范姓秘書。
對此,柯文哲表示,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檢察官指控他在「某時地」拿錢給橘子,但是你們在哪裡看到證據?150萬的部分,直到現在為止,他都不曉得這件事,強調自己沒有馬上說這是假的,因為有些事他並不知情,如果有,可以問證人或看筆錄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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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也解釋,許芷瑜只是他的隨行秘書,行程安排是市長室的秘書在安排,安排他跟小沈見面的不是許芷瑜,檢察官太誇大許芷瑜的角色。
對於法官先前裁定,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柯文哲認為,知道法官是好意,但有模糊空間,檢察官的目標「只有柯文哲一個人」,請檢察官把哪些人可以定罪他,哪些人不能接觸,直接講清楚,否則一去中央黨部開會,一半以上都是被傳喚過的證人。
開庭時也提到,高院撤銷發回理由之一為,現今通訊軟體發達,柯文哲認為,如果這理由成立的話,從今以後台灣沒有交保的項目。
柯也提及,交保金就算再拉高也是賣房子,而且現在他一出門就有3、40個記者在等,哪有逃亡的問題?對於柯文哲提出的建議,公訴檢察官則說,柯提的方式不是完全不能考慮,但名單很難下定論,所以還是傾向羈押。
法官詢問柯文哲有無最後陳述?柯說,不知道要講什麼,就公平審判就好,防止串證,名單要明確,否則他去中央黨部發現,交友圈都是證人,容易踩到地雷,很難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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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辯護律師團質疑,在接押更審庭時,檢方追加不在起訴書證據清單內的證據,有「隱匿、突襲」或一再變更主張及擴充審查範圍情形;許女並無京華城案相關職權,不會成立違背職務之罪,充其量是證人而非共犯,檢察官怎會不知此《刑法》常識?檢方為達續押目的,遭辯護人質疑許女並非共犯後,近日改以涉犯貪污、洗錢、政治獻金等罪併案通緝,明顯是為羈押被告而創設的羈押事由。
而後法官也有追問公訴檢察官,還有什麼新的事證沒有提出,是否現在一併提出,不要再抗告後才提?公訴檢察官表示,因起訴卷證龐雜,可能法院在判斷時一時之間找不到,如果法院有疑慮,就會再補強。
法官最後表示,會重新裁定,不受之前裁定的拘束,並諭知候核辦。深夜10時40分,合議庭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羈押禁見。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