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昨(29)日上午上演驚險一幕,一輛台中客運「27號」公車行經英才路與向上北路口時闖紅燈,且當時正有一名騎機車的婦人行駛而過,兩車若是撞上,恐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對此,轄區第一分局表示,雖沒接獲報案,但將依法開罰1千8百元以上、5千4百元以下,台中客運則道歉回應,指出駕駛員坦承「沒有注意到燈號,也知道自己錯了」,後續將記大過處份並減發安全獎金、召回溝通教育,也會將此案列為駕駛員行安講習的案例宣導。

第一分局指出,目前雖未接獲報案、檢舉,但經檢視公車違規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交岔路口闖紅燈」,將依法處1千8百元以上、5千4百元以下罰鍰。
「27號」公車所屬的台中客運也說明,已詢問當事駕駛員,他坦承「沒有注意到燈號,也知道自己錯了」,公司會給予記大過處份,並減發安全獎金、召回溝通教育。
第一分局呼籲,公車及大客車駕駛人員更應遵守交通規則,違規行為已嚴重威脅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導致不可預見的交通事故發生,也會將此案列為駕駛員行安講習的案例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