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指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收賄500萬元,遭檢方起訴;桃園地院在日前召開程序準備庭,鄭文燦在法庭上堅決「否認犯罪」;今(30)日第二次開庭,而鄭文燦於稍早在律師的陪同下抵達地院,面對官司並沒有多說明,不發一語步入地院。
稍早,鄭文燦約8時58分許抵達地院,穿著與上次相同的白色上衣、黑色外套長褲,仍舊消瘦不少,而面對媒體,鄭文燦沒有多說,戴著口罩不發一語走進地院。

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遭檢方起訴:在本月19日召開第一次程序準備庭,鄭文燦採「無罪答辯」否認收賄,針對「黑色手提包」的部分,鄭文燦表示「當天與廖俊松只有簡短10分鐘的交談,廖俊松不停表示自己代表台塑,與台塑關係良好,但廖俊松並沒有直接將裝錢的袋子交給我」,是鄭文燦自己在隔天才發現會客室桌腳有一個袋子,後來詢問廖,確定是他留下來的,就請他領回,後來是聯繫他的兒子廖力廷才將裝錢的袋子還回去。
針對手機被監聽,鄭文燦才改變立場把錢退回去,鄭文燦強調他自己根本不知道有監聽一事,自己也是到被檢方偵訊時才得知;假如確實得知「被監聽」,甚至還「看過譯文」,依照常理,怎麼可能會直接和廖力廷聯絡,因為被監聽就代表同案關係人也會被監聽,根本不可能再用自己的電話撥打聯絡這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