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遭控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4.12.26 11: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6 11:57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4.12.26 11: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26 11:57
柯文哲。(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民眾黨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今(26)日偵查終結,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指控涉嫌收賄、侵占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款項等,總計金額9371萬餘元,被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大罪嫌起訴,遭求刑28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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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明卻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710萬元賄款,放水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另外侵占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等政商名流捐款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00萬元。
起訴進一步指出,柯文哲涉嫌利用木可公關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侵占募款小物所得政治獻金4133萬5588元;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
另外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1095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大罪嫌,不法金流937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有期徒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