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何姓男子,9月8日晚間違反規定喝酒上路,結果遭太平分局警方攔查帶回,結果何男卻在警局內失控暴走,持鐵椅攻擊洪姓警員,台中地院審理時,驚見何男已經是第12度酒駕,雖他牽拖是「工地喝酒文化」,除非離開這行業才能杜絕,不過一審仍依,依公共危險罪嫌判刑1年4月,傷害罪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事發於9月8日18時許,何男在中區中華路與中山路交岔路口的路邊攤飲用啤酒,接著晚間19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20時30分因行車搖搖晃晃,被太平分局員警盯上,經酒測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21毫克,已明顯超標帶回警局,但他卻大鬧偵查隊,正要做指紋卡時,持摺疊鐵椅攻擊洪姓警員,還抓他頭髮,造成他頭、肢體挫傷。
而何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 不過警方發現,這已是何男第12度酒駕,他辯稱,工地文化驗收完都要請工頭、監工吃飯、喝酒,經常性會有宴飲的情況,自己確實是累犯無話可說,但除非離開這個行業,否則無法避免工地喝酒文化。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法官認何男過去有多項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前科,不是第一次酒後攻擊警方,最近1次執行完畢才半年多月卻再犯,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依公共危險罪嫌判刑1年4月,傷害罪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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