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上週才因加重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和前立委蔣孝嚴「滾床單」遭判1年6月,台北地院今(2)日針對她去年在臉書嘲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宣判。法官依加重誹謗判處。可上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日依加重誹謗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院最後一次開庭時,周女不認罪,還哽咽說「我像一隻小螞蟻一樣被輾傷」,認為只是做合理的評論但卻遭起訴。
然而,公訴檢察官主張,周女所指的硬上,不是她辯稱的合理評論,而是一般民眾社會通念的性侵害,她的言論涉及誹謗,且民事已遭判賠30萬元,並須刪除相關文章確定,周女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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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黃國昌回應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黃國昌除了提起刑事外,也提民事求償100萬元。一審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北檢再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周玉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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