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認為,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容積獎勵20%,不正利益111億7023萬6000元,日前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經鼎越開發提起抗告成功後,據了解,台北地院已再度裁准。可抗告。
檢方偵辦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案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針對第三人鼎越公司就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沈慶京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而獲取不法利益,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即京華城土地,禁止該土地移轉第三人,以便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台北地院日前已裁定准予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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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結果公布後,鼎越的母公司中石化公司於10月4日發布重訊,強調鼎越公司並非容積獎勵20%的申請人,更非犯罪所得流向之人,中石化公司將在取得法院裁定書後,於期限內提起抗告。
高院認為,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新光商業銀行所有不動產部分有違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裁。北院已二度裁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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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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