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北投區「關渡鹹粥」越南籍老闆娘潘女去年遭熟客周俊男開槍殺害,檢警查出,周男的犯罪動機僅是追求潘女不順而殺人。一審依殺人、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合併判處20年、併科罰金1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5)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判決指出,周男自2018、2019年間,持有1支非制式手槍及3顆具殺傷力的非制式子彈。周男又於2023年間追求「關渡鹹粥」店已婚潘姓老闆娘不順,遂於同年6月10日下午1時43分許前往鹹粥店,持槍彈朝潘女左胸口致命部位射擊,造成潘女死亡。
一審判他20年徒刑並併科10萬元罰金。檢方、周男對量刑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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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認為,一審已就相關量刑因子詳為審酌,並無違法或不當,且已審酌周男持有槍彈期間、用途、未透露槍彈來源等因素,及其殺人犯罪動機是出於追求被害人未能如意,引發被害人負面回應,且是預謀犯案,使被害人家屬傷痛難以彌補回復。
二審認為,周雖坦承犯罪,但迄今仍未能彌補被害人家屬或取得原諒等情狀,一審的刑度及定應執行刑,均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上訴認為一審量刑過輕,周男上訴主張依刑法第59條減刑及量刑過重,合議庭認為均無理由,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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