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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4千萬毒品來台!澳洲5寶媽落地被逮 遭判16年徒刑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25 17:10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5 17:55
桃園地院今日判處黛比有期徒刑16年。(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地院今日判處黛比有期徒刑16年。(圖/TVBS資料畫面)

一名澳洲籍5寶媽黛比(音譯)去年12月10日從馬來西亞搭機來台,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遭海關與航警查獲隨身行李夾藏6.926公斤不明白色粉末,經查發現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市價約新台幣4千萬元。事後,黛比辯稱是來台渡假,無法解釋行李內毒品來源,而當時遠在澳洲的家屬還為此發起連署救援。桃園地院今(25)日依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黛比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再上訴。

桃園地院合議庭指出,黛比去年12月8日在馬來西亞收取運毒集團成員交付的行李箱,內含純質淨重3890.03公克的海洛因及384.80公克古柯鹼,預計入境後轉交給其他成員,卻在12月10日搭機抵達桃園機場時遭查獲,並扣得作案工具行李箱。

 

澳洲女藏毒來台遭捕。(圖/TVBS資料畫面)

根據檢警調查,黛比原先從澳洲搭機至馬來西亞,取得夾藏毒品的行李箱後再獨自飛往台灣,辯稱到馬來西亞、台灣均為渡假行程,不過託運的行李內衣物、生活用品均不足,對近7公斤毒品來源更是無法交代,隨後檢方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起訴。

此外,由於黛比去年12月間入境台灣後失聯,家屬急尋後才發現她在台涉嫌運毒遭羈押,甚至還在澳洲發起連署,引發國際關注。

 
澳洲民眾發起連署。(圖/翻攝自Change.org網站)

對此,法院審理後認為,黛比雖坦承犯行,毒品也未流入市面,但其犯行已觸犯運輸第一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依法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其犯後坦承、知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等狀況,最終依《刑法》第59條予以酌減其刑,量處有期徒刑16年,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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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國際運毒#澳洲#5寶媽#桃園機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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