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葉姓男子今年3月間在平鎮區某汽車旅館及民宅,分別轉讓227包及500包含有甲基-N、N-二甲基卡希酮成分之第三級毒品毒咖啡包給游姓、林姓男子,並在22日晚間6點某汽車旅館交付毒品時,被埋伏警方當場查獲。事後,葉男辯稱無償轉讓並非販賣,檢方經查後確認並非交易,並將葉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轉讓第三級毒品罪起訴。
檢警調查,30歲的葉男於3月12日下午2點,前往桃園區某處民宅,將含有甲基-N、N-二甲基卡希酮成分之第三級毒品的毒咖啡包500包交付給游男、林男後就離去,沒想到游男及林男過沒多久就被警方查獲到案,並供出毒咖啡包為葉男所提供。
為順利逮到葉男,警方於同月22日晚間6點,透過游男、林男的配合引誘出葉男,在平鎮區某汽車旅館當場查獲葉男交付227包毒咖啡包。對此,葉男則辯稱是無償轉讓並非販售,不過仍被警方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複訊時,葉男坦承犯行,但卻堅稱是無償轉讓給游男、林男2人,並無金錢交易等事實。事後,檢方根據查扣證物、密錄器光碟截圖照片等證物,認定葉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轉讓第三級毒品罪並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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