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柯文哲京華城案,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檢方日前分他字案調查,陸續約談五名記者,八天後發布新聞稿說,北檢或偵辦團隊都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至於記者消息打哪來?北檢只說,除了北檢之外,被告也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民眾黨聲聲喚,北檢礙於輿論壓力,9日分他字案啟動調查。
一個小時的約談,馬姓記者16日上午十點半離開北檢,下午三點北檢就發出新聞稿,扣除午休時間,只花兩個半小時。
北檢火速發出新聞稿,但卻被發現,倉促出稿搞出烏龍,9月11日、12日、16日查了五名記者到庭,實際上記者是13日到庭,11日根本沒人去,但該強調的可沒寫錯,北檢說,記者報導消息來源,都不是本署、廉政署調查局和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因此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
立委(眾)黃國昌(9/1):「請問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連到庭時間都搞錯,還口口聲聲說偵查沒洩密,那記者消息打哪來?北檢說偵查資訊,不只檢方警方會知道,包括辯護人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害人也知道。
立委(民)林楚茵:「包括案件相關當事人,或是受害者或是加害者,其實都要遵守偵查不公開。」
立委(國)徐巧芯:「(北檢)當然就是把責任往外推啊,被告有可能把對自己不利的消息,洩漏給特定媒體嗎?一大堆被告難道都這麼喜歡,跟他們聊天出賣自己的資訊嗎?不可能嘛,所以北檢到底有沒有在查呢?」
偵查不公開北檢查八天,到底誰洩密?最終還是沒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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