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一名騎士行經新店時,停等紅燈遭前方駕駛倒車連續衝撞,沒想到肇事駕駛不但沒下車查看,還肇逃,警方根據行車紀錄器,通知車主到案,沒想到對方隔了16天後才到警局說明,他辯稱自己不知情。
路過民眾vs.騎士:「啊,你有沒有怎樣!小心喔,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錄到,哎呦喂,唉呦。」
痛到忍不住哀嚎,坐在路邊但同時還得關心,行車記錄器有沒有拍到撞擊過程,因為最重要的是找到肇事者。
當天早上8點多,陳姓騎士正要去超市,行經新北市新店環河路上時發生車禍,第一時間警方通知車主到案,但整整隔了16天,人才到案。
受害騎士:「行車紀錄器還好我有配備,但也摔壞了,那如果我沒有這些東西的話,那要像誰求償,那是不是讓一些可能有為非作歹的人,或者有吸毒或是有酒駕的人畏罪跑掉。」
如果剛好路口沒監視器,或對方掛假牌上路,警方會多方比對證詞及車種、顏色等等,找出真正駕駛。
事後車主雙手一攤,否認自己開的車,那該找誰究責?
新北交大事故處理組分隊長柯于謙:「(車主)他如果不提供實際駕駛人的,相關資料的的話,警方會依道交條例第62條5項規定,製單舉發,吊扣他的汽車牌照1到3個月。」
其實今年新北警方,剛設立「交通事故影音上傳平台」,鼓勵民眾上傳事故影像會提供獎金,方便警方辦案,就是希望能降低肇事逃逸次數,因為你逃的過程,每雙眼睛都盯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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