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男子騎腳踏車犯案,砸破遊覽車車窗玻璃後逃逸,警方調監視器追查,卻在隔天取締交通違規車輛時,一眼認出駕駛就是破壞別人汽車的嫌犯。
台中警方接獲報案,潭子有遊覽車被破窗,調閱監視器,鎖定這名騎車男子涉有重嫌。他騎著腳踏車鑽進遊覽車旁,不知道拿什麼東西破壞玻璃,打出一個洞,蜘蛛網狀破裂,難道是想破壞車窗,偷車內財物,沒得手,嫌犯再騎腳踏車離開。
員警vs.嫌犯:「下車。」
頭家派出所所長劉凱萍:「林姓警員一眼辨認出違規車輛,駕駛26歲黃男與破窗犯嫌竟為同一人,於是要求他熄火下車接受盤查,後續依規定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自以為騎腳踏車犯案,警察抓不到。但員警不只記住你長相,也把你身上穿的衣服背的包包通通記住了,在他違停時,員警不只開罰單,也將他依毀損罪嫌函送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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