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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美籍教授假借請2台女試鞋 趁機「狂摸腳趾腳掌」下場慘了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07 17:4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07 18:14
美籍教授「狂摸2女子腳趾腳掌」。 (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美籍教授「狂摸2女子腳趾腳掌」。 (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去年11月間,一名擁有博士學歷的63歲美籍男子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出境商店,假借請2名台籍女子試穿鞋子,卻趁機撫摸對方腳趾、腳掌與腳背,2名女子感到不舒服而向航警局報案。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該名的美國籍男子2罪,各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該名美籍男子是某大學教授,去年11月14日上午9時30分許,他先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出境大廳某商店內,假借請一名台籍女子試穿鞋子,趁女子無法抗拒時,徒手觸摸女子腳趾、腳掌、腳背等處,女子認為遭到性騷擾而報警處理。沒有想到,一個小時後,美籍教授又在同一航廈另一家商店,對另一名女子實施相同的性騷擾行為,同樣被女子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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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時,美籍教授坦承有為上述行為,但辯稱腳不是敏感部位,否認有性騷擾犯行,不過2名受害女子指證。法官認為試穿鞋子時不需要碰觸身體任何部位,被告以此藉口故意觸摸2女腳部隱私處,以滿足私慾,且有航警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佐證,認定其犯行明確。

法官指出,被告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乘人不備對告訴人實施性騷擾,惟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美籍教授犯後曾多次向她們道歉,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其2罪,各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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