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整型外科前主任湯月碧被控在台大醫院期間利用醫療器材採購機會向廠商收賄59萬元,還持假發票從醫學基金會詐領款項35萬元,被依貪污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高院後今(28)日更一審宣判,認定她僅犯公務人員洩密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大整型外科前主任湯月碧曾任連勝文槍案醫療小組招集人,事後連勝文臉部槍傷恢復良好,甚至連疤痕都看不出來,讓她有著「上帝之手」的美譽,但收賄事件爆發後,她就離開台大醫院報准退休。
全案源於2010年的台大醫院「整形外科統合式微型骨鑽鋸組」採購案,湯月碧遭控她為了讓特定業者得標,除了將產品規格定入招標規格,還洩密給業者,並利用此手法多次護航業者,獲利59萬元。
另外湯月碧也被指控利用假發票於2009年向醫學基金會詐領補助款項35萬元,法院審理時湯月碧全盤否認,但一審仍被依貪汙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高院後,更一審法官認為,湯月碧貪汙部分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另外洩密給業者部分,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刑,判她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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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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