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19日爆料,愛爾達聲稱花5億元買下奧運轉播權,實際上是接受中華電信及體育署補助,根本沒花半毛錢,還向公視、華視收取授權金。楊植斗今(20)日上午親自來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涉嫌《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
對於愛爾達發聲明反擊,楊植斗表示,甚感榮幸;他強調自己要告的是中華電信,不知道為什麼愛爾達卻要發聲明來反駁他,反駁的內容也非常好笑。
楊植斗指控,中華電信董事長及團隊不應該違背公司的利益;中華電信有4.3億金援愛爾達,那幹嘛不直接花5億元把轉播權買下?買下後可以做更多更好的運用,為何是砸大錢當冤大頭,讓愛爾達養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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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植斗指出,愛爾達拿到中華電信4.3億元,加上體育署的8000萬元補助,再加上華視、公視各給愛爾達900萬元,兩家共1800萬元的權利轉播費,愛爾達等於總共拿到5億元標案。在奧運轉播權,愛爾達獨佔5億元,看起來好像很多,實際上卻一毛不拔,甚至還沒轉播前,就拿到1900萬元的收入,「空手套白狼」,所以才要針對中華電信做出違背股民,或是自己相關事業投資者的利益提出告發。
楊植斗強調,過去中華電信跟愛爾達之間有股東相關角色,中華電信有持股,如果是以此角度來看,中華電信投資事業,給了4億3000萬元,好像合情合理,但中華電信手上已經沒有任何股份,現在充其量只是事業合作夥伴關係,值得用4.3億天價數字,去幫助愛爾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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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植斗形容,說難聽點,這就像前交通部長李孟諺搞小三,花錢在小三身上吃喝玩樂,在道德及法律上都直得讓人非議,愛爾達是中華電信的小三嗎?不是子公司及股份持有關係,為什麼會去當冤大頭,所以狀告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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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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