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作戰指揮部一名呂姓上校,自去年2月起與有親屬關係的女兵多次在寢室獨處,遭到軍方懲處2大過,呂姓上校認為罰太重打官司翻案,結果卻被查出曾傳「撲倒妳」、「我要妳」等曖昧訊息,遭到打臉。
根據判決指出,已婚的呂男是空軍作戰指揮部上校諮議官,然而他擔任單位科長期間2023年2月起,多次與具有親戚關係的呂姓姪女是士兵單獨共處寢室,言語互動上更踰越長官部屬及親屬關係,被發現後遭人事評議會處分記1大過。
然而呂女認為處分太輕,同年6月7日以發生性關係及遭呂姓上校要脅等情事,向監察官提出申訴,軍方重行召開人評會決議,改為懲處2大過。不過呂姓上校聲稱「念在親屬關係,才對她特別照顧,未有強迫、利用權勢或違反其意願行為」;另外,罰2大過顯然過重,有判斷瑕疵及違反比例原則之嫌,於是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尋求翻案。
案經合議庭調查,發現呂姓女兵確實跟呂姓上校在寢室相處,而他也曾傳訊說「咬妳」、「撲倒妳」、「我要妳」、「要不要過來」、「小寶貝」等曖昧訊息給呂女,已經違反懲戒法,軍方2大過處分於法有據,因此判決呂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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