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任何朋友無論交情再好、認識再久,都要秉持「防人之心不可無」的原則,因為絕大多數的案件,往往都是遭熟識之人下手;高雄一名擔任水電工的劉姓男子,在一次巧合下,到國小女同學家中修水電,言談間得知女方剛離婚、前夫才剛搬離家中後,竟色慾薰心的強吻、襲胸得逞,被女方推開反抗後才尷尬停手。如今也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發生在前(2022)年的10月13日下午4時許,劉男到國小女同學家中修完水電後,女方基於兩人交情,主動擺出茶水邀請劉男聊天敘舊,未料言談中得知女方剛離婚的劉男,竟色心大起直接撲向對方,強吻撫胸得逞。
面對劉男突如其來的動作,女子嚇得趕忙將其推開並嚴詞拒絕,不料已經失控的劉男並未罷手,反而再度上前親吻、並以下體磨蹭其私密處;女子則在掙扎反抗、再度將劉男推開後報警提告,而到案後得劉男雖坦承擁抱,卻否認強制猥褻犯行。
即便劉男否認有強制猥褻的行為,事後仍被移送起訴,而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劉男犯行明確,考量他和女方已經以5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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