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姓人夫於2004年經營一間卡拉OK店,卻因此與店內的洪姓女員工發生婚外情,兩人密切交往長達17年,甚至在家中子女面前互動親暱,張妻憤而提告獲賠20萬元。事後張男因癌症離世一年多後,洪女的丈夫看見判決才發現自己被戴了綠帽,於是也向過世的張男提告求償,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張男的兒子需「父債子還」,需賠償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洪女於2004年擔任卡拉OK店的店員,過程中與張男發生婚外情,甚至不避諱被張男妻小目擊兩人的親暱互動,據張男女兒表示,曾看見「他們每天吃完飯就會一起在房間看電視,幾乎每天都睡在一起,躺在床上,會親,會抱著一起睡覺。」讓張男妻子痛苦不已,而兩人婚外情的同居關係直到張男重病後才真正結束。
這段外遇關係長達17年,期間張妻精神上備受煎熬,事後對洪女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判處洪女需賠償20萬元。而判決出爐後,洪女丈夫才發現妻子外遇,認為張男嚴重破壞兩人婚姻的信賴以及家庭穩定,也跟著提告。雖然對方已經離世,也要向張男兒子求償60萬元。
橋頭地院一審認為,張男事先不知洪女己婚,加上法定求償時效已過,判處許男敗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時調查,張男曾經提及:「洪女跟先生有辦手續」等語,認定張男是清楚洪女也有家庭。因張男在2021年7月23日死亡,但許男隔年12月底提告,並未超過法定2年的求償期限,因此改判決張男兒子需賠償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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