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已婚人夫,日前偷偷跟公司女同事發展婚外情,2人不僅常常相約出遊,甚至為了尋求刺激,2人還跑到陽明山上「車震」,殊不知行車紀錄器全全錄下男方大讚對方「You are very wet」、「別穿內衣」等詞語,成為偷情鐵證,讓正宮暴怒一狀告上法院。日前法院審理後,判2人須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向法院提告,表示丈夫與同事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在深夜外出優惠,甚至曾在陽明山上「車震」,平日還會用LINE、IG等通訊軟體聯繫談情,不僅如此,還大膽帶著小三根朋友見面。
人妻事後向丈夫攤牌,男子坦承出軌,為了懇求妻子原諒,他承諾會跟女同事斷絕聯繫、不再往來,往後會以家庭為重心,不料,未過多久又被抓包找女同事過夜,人夫竟辯稱遭到對方威脅,讓人妻震怒告上法院。
由於2人曾在車內幽會、發生性關係,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時,發現男子曾說:「為了什麼這麼濕?」、「You are very wet」、「今天我想要在下面」、「好爽」等語,期間還穿插親吻、嬌喘、碰撞聲,以此認定2人應在車上發生性行為,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行為。
法官認為,小三行徑已嚴重破壞夫妻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不法侵害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造成正宮在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因此判人夫、小三須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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