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土地開發相關弊案,6日聲請羈押禁見失敗,鄧姓女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高院8日將原交保裁定撤銷,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不過,鄭文燦遲到2分鐘才抵達法院,面對媒體提問,他一語不發即步入法庭。對比鄭文燦6日交保離去時的笑容,今天他的表情明顯變得嚴肅。
據媒體報導,位於桃園林口的「華亞科技園區」旁,有一塊9.5公頃的農墓地混合的土地,該區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
週刊報導,檢調監聽發現,2017年9月,重劃會廖姓主委的兒子與妻子通話時提到要送500萬給鄭文燦,之後果真發現廖姓主委的兒子拎著一黑色袋子進入鄭文燦官邸,不到半小時離開時,已不見該提袋。隔年8月,鄭文燦退還該筆款項。檢調懷疑監聽譯文遭洩密,最後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此案。
這次是檢調第三度重新立案偵辦,今年6月初發動偵查,廖姓主委父子、台塑集團侯姓高層等4人均遭羈押禁見,楊姓高層因年事已高,獲准具保。檢調6月底打算搜索鄭文燦,曾4度聲請搜索票但都失敗,最後決定7月5日直接傳喚鄭文燦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當庭逮補鄭文燦並聲請羈押禁見,結果鄧姓女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高院8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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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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