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偵辦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土地開發相關弊案,6日聲請羈押禁見失敗,桃院鄧姓女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桃園地院以「最速件」處理,今(8)日上午將抗告卷宗送達高院。經高院合議庭評議後,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桃院最快今晚分案完畢,由法官決定何時召開羈押庭的時間。
據了解,高院對於偵查中抗告案,裁定出爐後都會以「最速件」方式送回原審法院。因此,桃園地院最快晚間就會收到撤銷交保的裁定,一收到立即分案決定由哪一位法官重新召開羈押庭。因法官需要閱卷,也要通知被告及律師出庭,預計最快深夜就會重開羈押庭,最慢可能會等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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