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19年前侵犯女兒!狼父竟有臉「聲請扶養」 法院判免除義務

編輯 蕭達多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03 19:0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3 19:08
一名狼父19年前侵犯女兒被起訴,竟還聲請要女兒扶養。(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狼父19年前侵犯女兒被起訴,竟還聲請要女兒扶養。(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男子於2004年與妻子離婚後,取得高中女兒監護權之後竟性侵女兒,她在報案之後便離家。檢方依家暴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嫌提公訴。如今男子年逾7旬,稱生活困頓向屏東地院聲請扶養,法官經查發現,男子2022年申報財產價值共計近350萬,而他當年犯行導致女兒精神長年飽受折磨,故判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

更多新聞:正妹YTR「北車地下街被襲胸」! 輪椅伯今到案稱:忘記了

 

據判決書,該男子2004年3月與妻子因故離婚,在取得女兒監護權後,在2005年2月趁女兒熟睡性侵得逞。女兒報案後離家,檢方依家暴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嫌提公訴。

審理時,男子辯稱,因為前妻想和他復合,故還會到其住處過夜,事發當日他被長官訓話後回家借酒澆愁,又以為房間裡面的是前妻,於是裸著上身對其摟抱,只有猥褻,後來開燈發現是女兒自己也大受打擊。男子說,女兒之後回到前妻住處及高中宿舍,期間他不定期會支付供養費,有致電關心,但對方未接。

更多新聞:惡教練性侵國中男!害棒球夢碎還「複製犯罪」 重判12年
 

屏院調查發現,男子2022年財產顯示有7筆土地、2筆投資,價值共計近350萬;被害人在19年前受創後迄今仍要就醫治療,長期飽受折磨。

法官認為,男子原應在女兒成年前盡義務照顧,卻違反倫常對其性侵,男子僅是打電話,並未透過其他方式善盡其扶養義務,足認係無正當理由未善其責任。

法官續指,男子曾對女兒不法侵害,導致創傷後調節及認知障礙諸多精神問題,長年飽受折磨,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2(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TVBS》提醒您: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屏東#法院#地院#家暴#父親#女兒#扶養#不倫#亂倫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75

0.0771

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