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許姓少女因缺錢繳電話費,向網路上認識的姜男借款6000元,結果還不來,事後姜男暗示少女可以「肉償」,沒想到許女男友得知後相當氣憤,竟夥同4名友人將姜男騙到汽車旅館暴打,甚至設局仙人跳索討20萬元和解費。案經法院審理,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許姓少女在網路上認識姜男,因沒錢繳電話費,向對方借款6000元,事後許女表示自己無力償還,姜男便暗示她可以用發生性行為來還債。該事被許女男友得知後,竟氣憤的夥同四名友人設局對姜男仙人跳。
因此許姓少女先邀約姜男到永康區一間汽車旅館,男友洪男見姜男中計後,與四名友人衝進去房間狠揍姜男,不僅如此,一夥人還逼迫他打手槍將精液塗在許女下體製造被性侵的假象,藉此威脅支付20萬元和解金。
姜男為了脫困,趕緊打電話給姊姊求助,並匯款5萬元,家人得知後也立即報警,警方趁一行人壓著姜男外出至超商領錢時,當場逮捕壓制。案經法院審理,洪男等4人因姜男暗示許女可以肉身償債等言語,就營造性侵假象恐嚇對方,因此,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別處6個月至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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