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父女流浪記,實際找到他們在南投的租屋處,房東太太說,爸爸在28日留下三封信,丟下8歲女兒已經一走了之,小孩目前只能由房東太太照顧。
這位帶著女兒流浪的爸爸留下三封信,一封給女兒,一封給女友,一封給收留他們的房東,就這樣打算丟下女兒,一走了之。
記者vs.女童:「(開冰箱)要看空氣啊?(看空氣沒有東西喔?)。」
房東太太:「我在這裡,她(女童) 沒有吃 ,我就弄給她吃啊,就是這樣子,(變成妳要幫忙照顧就對了?),因為她爸爸,哎呀。」
房東太太補充,之前也借了1萬8給女童爸爸,買推車批貨賣飲料,但他因為欠債,跟女友借錢買的休旅車,被債主沒收,也沒辦法四處跑賣飲料,等於又沒工作,這次乾脆人間蒸發。
記者羅一心:「 學校老師說 ,女童(大約5月)每天要走一個小時的路程 ,才能從租屋處走到就讀的學校。」
有熱心南投人到學校訪問,發現女童父親不會照顧孩子,大約從5月份開始,甚至帶孩子睡在車上,沒有盥洗女童穿同件衣物,最後是老師購買新衣讓她換穿,爸爸以自己痛風,需要照顧小孩為由,向當地多位民代借款。
南投縣社工及兒少科長王基祥:「當然我們輔導個案的目標,也是設定在提升爸爸的親子功能這個部分。」
社會處補充,未來爸爸如果還是沒辦法行使照顧責任,將會輔導女童阿嬤,向法院爭取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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