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翁姓員警,去年在街上誤認有特戰兵背景的當地居民黃連順是「通緝犯」,竟上前與他爆發肢體衝突,還上銬將黃男帶走,最後才發現抓錯人,但翁姓員警、黃連順都被依傷害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今(25)日判黃連順無罪,翁姓員警判處5月及拘役10日,如易科罰金。三重分局隨後也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2022年9月,黃連福從三重住處出門要去領錢,結果在街上被永福派出所翁姓員警誤認是通緝犯,一陣暴打之後上銬帶回警局,最後證實是場「烏龍」。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第一時間出面致歉,但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檢察官認為,黃、翁雙方都有動手,雙雙起訴。黃連順相當不滿,去年9月曾氣得跑到法務部大門前抗議。
經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翁姓員警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又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犯強制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黃連順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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