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雄一名高姓女子不滿女班導常常在課堂上痛罵學生,竟在兒子的家庭聯絡簿上痛罵「妳是有哪方面的疾病」、「妳是在78什麼」侮辱的字眼。老師看到後相當生氣,對家長提告求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案經法院審理,母親的言論已侵害名譽權,得賠償3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高女的兒子常常反映自己的班導口氣差,常在班上大聲咆哮飆罵同學,加上先前女老師因家長未於聯絡簿上簽名即懲處學生、未及時宣達學校各處室活動或比賽事項等,種種行徑讓高女不滿的在兒子的聯絡簿上寫下「你是有哪方面的疾病」、「你是腦子不好使」、「你是在78什麼」、「是視神經退化?黃斑性病變?還是被害妄想症發作」等字眼。
老師看見這些侮辱的文字相當憤怒,認為此舉貶損她的社會評價,更侵害她的名譽權及心理健康,氣得對這位家長提告,要求賠償2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高女反駁,並沒有辱駡老師,只是單純地抒發她自己的想法,屬於表達意見。但法官不採信,認為媽媽的行為已經侵害了老師的名譽權,因此判賠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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