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賣家在網路販售假車牌,遭到有心人士違法盜用,讓無辜民眾收到罰單,不過想從根源廠商開罰,就有立委指出相關單位遇到困難,因為賣家要是聲稱不是賣偽造車牌,而是藝術品等,難以取締。
記者實際上網搜尋,臉書上不只一家,還有網友留言直呼可以開AB車了,甚至在網路購物平台也買的到偽造車牌。
受害民眾:「實在有夠擾民。」
立委羅廷瑋:「遇到有關單位回覆,這一類車牌如果沒有掛上車子行駛道路上,甚至可能被以藝術品或是宣導品,來做一個販賣,這樣有關單位很難從源頭這邊做查緝罰款。」
立委羅庭瑋指出,懸掛偽造車牌,涉嫌偽造文書罪,不過要拔除根源,從源頭賣家處理開罰,在目前法規上恐怕會遇到問題,因為要是賣家聲稱,不是賣偽造車牌,恐怕無法可罰,希望相關單位重視,避免造成社會危害。
律師林瓊嘉:「任何人有偽造變造,都屬於觸犯偽造行使特種文書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有律師表示,要是賣家在販售車牌同時聲稱是可以使用,就涉嫌行使偽造文書罪,屬於公訴罪嫌,可以向相關單位檢舉,避免假車牌遭到有心人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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