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2021年與汪小菲離婚後,控告汪小菲將4幅高價畫作搬走,涉嫌毀損債權。檢方一度將汪小菲不起訴,但大S聲請再議成功,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檢察官日前分別傳喚S媽黃春梅、汪小菲後,但因大S具狀撤告,檢方今(8)日再次將汪小菲不起訴。
汪小菲因在網路公開的離婚調解筆錄,曝光2人協議,汪小菲自2021年12月起支付撫養費,直到2038年3月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換算下來,汪小菲在2名小孩成年前,需支付逾1.8億元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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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S指控,2022年3月9日,汪小菲命司機至原住所將4件高價值藝術品,搬到S Hotel隱匿,質疑汪小菲趁她聲請強制執行財產前,早一步動作,致法院查封時找不到畫作,涉嫌毀損債權。
檢方調查時,汪小菲供稱,畫作是他的私人物品,不是婚後買的,離婚協議中沒有提到4幅畫作,他搬走時,尚未被法院強制執行。
檢方認為,汪小菲須支付大S扶養費1.8億餘元,至2023年8月已支付4511萬餘元,可見汪小菲財力充裕,主觀上難認汪小菲有損害大S債權的犯意,依罪證不足不起訴。經大S再議成功,發回北檢續查,近日大S撤告,汪小菲再度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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