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力特光電」(3051)驚爆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今(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執行17處搜索,傳喚趙姓董事長及其子女、公司馬姓協理、員工、親友共20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檢方訊後裁定趙姓董事長200萬交保、其擔任總經理的兒子100萬交保,另8人5萬至50萬交保。
檢調獲報,力特光電於2020年8月發布重訊,將處分台南市善化區善科段等4筆建號廠房及其相關附屬設備,交易總金額達新台幣36億5000萬元,交易對象為台積電,但趙姓董事長及高階主管在禁止交易期間,將消息洩露給親友,大買力特光電股票,不法獲利從數萬元至數百萬元,獲利最高者為馬姓協理。
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前往趙姓董事長等相關被告住居所共17處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趙姓董事長及其子女、公司馬姓協理等20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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