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副秘書長何博文去年選立委時,因告發國民黨將名嘴羅友志「搓湯圓」,反被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林家興調侃「自己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何博文對國民黨、蕭、林提告求償600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國民黨與蕭、林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可上訴。
何博文主張,2023年4月17日,蕭敬嚴、林家興分別在臉書個人粉頁及國民黨粉專公開指他是「最大顆湯圓」、「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嗎」、「被搓湯圓經驗豐富」還稱他是「湯議員」。隔天,蕭、林以他頭像做成湯匙中的湯圓,並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媒體中心舉行記者會,稱他是「最大顆湯圓」,毀他名譽,求償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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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認為,雖然檢方對蕭、林二人的言論不起訴,但他們反覆指稱何博文被「搓湯圓」,暗示何由板橋選區轉往淡水選區參選是密室交易的結果,違反民主精神,且此時正值政黨提名階段,選戰即將開跑,明顯指稱何違反《選罷法》,足使一般民眾對他產生負面評價,已侵害其名譽權。
法院認為,蕭、林是國民黨之發言人,客觀上為國民黨使用, 國民黨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須與蕭及林各連帶賠償10萬、10萬及15萬,共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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