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新埤鄉一名梁姓女子,去年3月在鄰居的騎樓聊天時,一次點三個蚊香,沒想到意外引燃一旁的棉被跟雜物,還差點將房子燒掉,雖然及時被撲滅,沒造成人員傷亡,但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如今判決出爐,她被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這起火警去年三月,就發生在屏東新埤鄉,中正路旁的這棟透天厝,原本是舊旅社的房子,當時騎樓有人堆置棉被,當天下午,一名梁姓女子跟友人在一旁聊天,因為有蚊子,她一連點了三個蚊香,但沒有熄滅就離開,才會引燃一旁的棉被,雖然她急忙折返撲滅,但除了燒掉棉被,還將柱子天花板燻黑,甚至柱子上電表都被燒到變形。
雖然女子事後跟屋主和解賠了兩萬元,但她在偵查期間一度未到遭通緝,加上有許多前科,被認定素行不佳判處拘役30天,如果易科罰金,還得再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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